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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貴公司申請續發工程手冊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3/1
發文日期:2016/3/1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0019478號
主旨:有關貴公司申請續發工程手冊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5年02月25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准予核發第壹冊附冊。
二、公司資料:
(一)公司名稱:葉茂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負責人:許燕能(身分證字號:P1214*****)。
(三)登記證書字號:綜乙Q字第O00028-000號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5鄰民生路34號。
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暨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領證冊手續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為之認定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葉茂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本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